拜託幫我看看我可不可以低收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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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幫幫我嗎
我是16歲
我家有爸媽(都未滿65沒有殘障)
可是均沒有工作
因為我媽身體不好
爸爸也找不到工作
家裡只有姐姐在工作(2萬
加上我偶爾去打工有錢(幾千塊
我有個妹妹
最近要一起上高中
想要辦補助
不知道可不可以辦低收或者是補助.........
不然學費真的很吃力
可以告訴我我可以辦嗎

All Comments

Jake avatarJake2010-06-16

低 收 入 戶 的 類 別 及 條 件 一 覽表
製表
省市
分               類
年度最低生活費
台灣省
第一款
第二款
第三款
9,829元
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
全家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一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以下。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逾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且在最低生活費以下。
台北市
第0類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14,152元
全戶均無收入。
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0元,小於等於1,938元。
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1,938元,小於等於7,750元。
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7,750元,小於等於10,656元。
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10,656元,小於等於14,152元。
高雄市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10,991元
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無收益及恆產,非靠救助無法生活者。
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口數三分之一,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者。
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口數三分之一,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
第一款
第二款
第三款
6,500元
家庭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
家庭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一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以下。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逾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且在最低生活費以下。
家庭財產限額:(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台灣省: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每年以5萬5千元為限;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260萬元為限
台北市: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以15萬元為限。;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500萬元為限。
高雄市:動產(存款加投資):每戶(四口內)以30萬元為限;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5萬元;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260萬元為限。
福建省:動產(存款加投資):每戶(四口內)每年40萬元為限,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10萬元;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200萬元為限。

Isla avatarIsla2010-06-14
請妳爸媽去申請看看
不過低收入戶很難拿到 要等很久
(除了人多之外 她還要去統計你們家庭人數 年所得等等..)
另外如果是針對於學業方面的話
可以問問該校的輔助機關
看能否辦理就學貸款之類的
況且現在不是廣告也打很大?
就是如果因為家裡父母失業
政府有個事業單位可以專門幫助你們
再多上網查查看
也可以詢問輔導室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