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挪抬 - 考試Lily · 2015-04-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剛剛看到一個行政院公文 為使各單位(機關)處理公文有一致遵循標準,自即日起有關公文之期望、目的及稱謂用 語,均無須挪抬(空格)書寫,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雖然考試應該還是要拉XDD -- 考試All CommentsJack2015-04-04應該不會落實執行。 不然應該會寫「請照辦」~_~Todd Johnson2015-04-04想太多,就已經這樣做了Related Posts想請問錄音筆的問題請問經濟學如何練習申論題三元張文忠老師英文函授屏東適合準備考試的兼職機會高普考類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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