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封前公司寄來的信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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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nedayTW (恍如隔日)》之銘言:
: 我:好啊拜託您了!
: 六月初某天收到前公司來信嚇了一跳
: 簡而言之就是公司因為業務緊縮裁減了本國員工(我)
: 現在要應聘一些外勞
: 但因受就業服務法規範
: 「外國人不得阻擋本國人就業機會」
: 故來信詢問我願不願意回來做外勞的工作
: 信中載明薪水2xK...(大約原薪水6折)

原PO說的應該是

就業服務法第 42 條

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
、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


因此我是建議原PO可以回信給前公司表明願意回去,並且薪資福利需比照資遣前,並附註

依就業服務法第 42 條之規定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

勞動條件

提醒前公司不要耍小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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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eila avatarLeila2020-06-10
這篇正確
Yedda avatarYedda2020-06-14
學習了b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06-18
這篇讓我長知識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06-18
讚讚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6-23
之前也收過 沒想到有這麼好的解法
Steve avatarSteve2020-06-26
這球殺得好= =b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06-26
聰明給推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6-30
專業推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7-03
我是原Po~專業推推!
Erin avatarErin2020-07-04
資遣了還把人利用完最後一絲價值還砍價還要疫情完才能回
Rae avatarRae2020-07-05
去?
Irma avatarIrma2020-07-08
大大專業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7-12
這不是真的要請你回去吧,是要應付未來勞減檢時證明他
們有找過本國人被拒絕,所以聘雇外勞取代本國勞工合法
Jacob avatarJacob2020-07-15
上面說對了,這不是真的要請你回去上班,這只是手法,
跟勞工局說,是他們自己不回來,我要申請外勞,我們公
司也玩這招
George avatarGeorge2020-07-18
是要應付勞檢 所以才要說有回去的意願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