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薪資結構與給付方式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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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前都是直接匯全薪給員工,但從上個月開始公告要改為只匯基本工資,

剩下的以美金湊成全薪給員工。


舉例:

本薪應為35000,改為匯20008元新台幣,差額以美金補齊。

而且公司稱差額部份為"獎金",

但多年來公司明明都是發足額的新台幣本薪,並沒有底薪+獎金這回事。



請問:

若這樣的方式並沒有另外和員工簽勞動契約,是否屬違法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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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9-23
我公司跟你一樣耶 一樣是底薪+獎金 分月初和月中發 但我是
業務職 所以也不清楚公司這樣做的用意何在 ?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9-25
勞保有沒有高薪低報?
Kama avatarKama2016-09-26
勞保金額我記得應該用全薪去換算才對呀 有錯請打臉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9-30
如果改後的獎金成立 代表你改前的薪水也是底+獎金 這點才是
Leila avatarLeila2016-10-03
你該去查的 2.改後的獎金是什麼獎金 跟改前一樣經常性支付?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0-08
另外我覺得光是改幣值沒經過同意就可以打電話了
Emma avatarEmma2016-10-12
對吼 多虧原po提醒 經常性薪資這點我就沒注意到了
Ida avatarIda2016-10-14
不就是想避稅或保較低的投保金額 想cost down啊
Annie avatarAnnie2016-10-19
那就是第二點阿 如果勞保不是35 只保20 代表不是經常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0-22
電話開打了齁 你自己都知道被低報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10-24
獎金不是公司說了算 尤其是你這種每個月都會領到的
Mia avatarMia2016-10-28
明明是你們吞忍太久才桑他們能有備而來
http://www.bli.gov.tw/sub.aspx?a=rG5mxaKTDqA%3D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1-02
讓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