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地給加班費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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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

我聽朋友說他們公司有加班費,但要另外申請,不是依照你打卡的時間算。

朋友是某3c產品維修中心的前場人員,也就是一般的客服,

他們每天表定上班時間是維修中心開門到關門的9個小時,中間每個人輪休一小時,

故表定工作時間為8小時。

因為不可能開門前一分鐘才到公司,所以通常都需要早到半小時去處理開門前的雜務,

其中包含開晨會的時間。

晚上關門也不可能馬上走,要收拾東西、打掃,有時遇到客人盧很久的也要晚下班。

一天到晚聽朋友抱怨不能請加班,因為公司規定要申請加班要有維修手機的產能,

前場服務人員沒有在維修的話就不能請加班,那些時間都只能自己吸收。

就算好不容易修了幾支手機,如果沒有在三天內申請加班,

人事還有可能不核發加班費給他們。



我很好奇這樣真的是合法的嗎?

這間公司很大應該不至於做違法的事情吧?可是我以為加班費是要看你實際工作的時間,

而不是像這樣規定要做哪些事才能請加班費,感覺滿不公平的。

以上情形請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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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3-27
有爭議性,不過很多大公司也是這樣搞。
Lucy avatarLucy2016-03-30
加班要自己報很正常吧..還有可能報了主管不核或約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