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專家:小弟在某家公司當任約雇人員(期間都有投保勞保),但因為合約終止後就暫時離開兩個月,之後又繼續約雇(續保勞保)。也就是1~6月投保,7、8月不投保9~11月投保12月不投保的情況,已經兩年。想請問:目前公司有提供一名約雇人員的缺額,提供1-12個月的約雇期間,那麼以下問題:1.我的年資是從0開始,還是可以將先前斷斷續續在該家公司的投保年加總起來呢?2.目前看來對我而言影響的只有特休日而已嗎?感謝各位的回答...Showmore
有關勞保特休與年資計算問題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