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謀職假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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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手機排版,混亂不好意思。



目前是在百貨業工作,公司因為業績未達標以及櫃位即將到期所以準備收店。



昨天公司打電話給我,口頭告訴我:「確定台南店要收了,不開了。」
這樣已經成立「預告」,所以是有資遣費和謀職假的。



後來跟公司講到謀職假的部分,公司最後竟然改口說:「我們正在找新店面,還沒真正下
公文說要關店!最後會再做通知。」



當時因為電話聯繫只有我一人聽到「店不開了」這句話,沒有更多確鑿的證據證明店已經
確定要收。請問這樣口頭告知也算成立「預告」嗎?還是真的需要公文?
另外唯一一個關鍵詞,老闆其中再通訊軟體裡有打:「經營不善,不得已歇業。」 請問
這句話夠肯定能證明嗎?



公司現在不想讓我們放謀職假,真的覺得很惡劣,原本來遣散費都想草草了事!真的不想
姑息這種惡劣公司!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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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7-29
只要不減薪 沒有現金壓力 觀望看看
Hazel avatarHazel2016-08-01
建議一邊開始看新工作,一邊詢問勞委會比較保險,今年工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8-03
作很難找,遣散費最好能順利拿到比較好,謀職假沒休到等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8-03
於送公司了,資遣費比較重要,其他部份要評估自己有沒有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8-07
時間跟心力去跟公司耗下去,找到新工作才是對自己比較有
Iris avatarIris2016-08-08
保障的,在台灣資方環境下只能這樣了,加油!!
Zora avatarZora2016-08-12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