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明的抵押分割實行 ???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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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共有物抵押分割實行的問題

我看李淑明書上一個案例
甲乙共有A地 甲應有部分設抵押權於丙 事後A地分割成甲有A1 乙有A2
解答是
因為868 分割不會影響丙之抵押權
丙施行抵押權拍賣時 若丁拍定
則A1由甲丁共有 A2由乙丁共有
因為乙喪失1/2所有權
所以乙可以向甲主張825 879之求償
為避免太過複雜 才增訂824-1

可是我之前看張台大跟宇法那邊的討論
主要是以釋字671那句話跟理由書的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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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強制執行時,係以轉載於分割後各宗土地經抵押之應有部分為其執行標的物。
於拍定後,因拍定人取得抵押權客體之應有部分
由拍定人與其他共有人,就該不動產全部回復共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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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就是這次分割當沒有
沒有A1 A2 恢復成乙丁共有A地

請問是不是李淑明解錯了阿
還是我哪裡有誤會??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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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05-21
如果是丁拍定的話 應該是乙丁共有吧 丙為何會跟乙共有?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5-26
她的書有講J671啊 你是不是看到舊版的?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5-27
原本實務是她說的那樣沒錯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5-30
671是謎之推論結果,沒有意見書也不知推論打哪來的…
Cara avatarCara2014-06-01
李淑明老師上課有特別強調J671解釋上絕對不是回復乙丁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06-04
共有結果耶,她的解釋J671跟她的解法結論是一致的
我翻了一下張台大老師的物權好像也沒有寫是回復到乙丁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6-08
共有?
Donna avatarDonna2014-06-08
張台大老師物權2011六版的P.2-160頁說道:....抵押權
Gary avatarGary2014-06-12
不受影響,仍存在於分割後各宗土地之應有部分1/5
結論似乎是跟李淑明老師講法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