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禍事件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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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機車撞到(他闖紅燈)
我停止在等紅燈,我的機車前半部全毀
就算補修好
機車也不穩了(車行表示)之後
我人挫傷需中醫長期治療
現對方要調解
但從頭到尾肇事者
無表示
全由保險員於我談
只能保險理賠部份
太沒誠意ㄌ
我很生氣
(但他表明只能這樣不然妳也可請求免費律師)
這就是他的誠意ㄇ?
我多日無法工作
我根本沒有表示的空間
他帶了委員
來與我和解
我需和解ㄇ?
又該如何與他們要求?
難道我必須自行負擔其於費用嗎?
社會怎麼會是這樣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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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tlin avatarCaitlin2010-10-08
我被機車撞到(他闖紅燈) 闖紅燈為肇事原因,但不知對方是否有承認或有監錄系統。 可於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我停止在等紅燈,我的機車前半部全毀
就算補修好
機車也不穩了(車行表示)之後 機車修理費可依法向對方求償,須檢附估價單或收據發票等. 我人挫傷需中醫長期治療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現對方要調解
但從頭到尾肇事者
無表示
全由保險員於我談
只能保險理賠部份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並請自列明細即可。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太沒誠意ㄌ
我很生氣
(但他表明只能這樣不然妳也可請求免費律師)
這就是他的誠意ㄇ? 法律扶助是有條件的,其申請資格請參法扶基金網址 http://www.laf.org.tw/laf2010/big5/a2_2_1.php 我多日無法工作
我根本沒有表示的空間
他帶了委員
來與我和解
我需和解ㄇ?
又該如何與他們要求? 和解與否自己決定,至於該如何向對方要求的問題,首先要將相關證據準備齊全才與對方談判,若無法達成和解,也只能經由訴訟,讓法官來判囉. 難道我必須自行負擔其於費用嗎? 若對方僅有強制險且又不願理賠你的損害,那只能經由訴訟了. 社會怎麼會是這樣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