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管收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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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欠稅管收的問題

雖然今天的新聞讓我大笑

但是還是想要問一下

關在監獄的沒錯吧? 看守所不是都是刑事犯罪未判決確定嗎?暫時押在那裡嗎?

三個月過後 如果一直不繳 除非發現新事實 就是買車買房之類的? 也不會怎樣?

有新事實才可以再關三個月嗎? 第二次三個月還是不繳會怎樣嗎? 也不會怎樣?

就這樣子一直循環? 關 然後沒發現新事實 然後沒事?

有沒有行政法達人可以解答一下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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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07-18
受"判決"確定,才有得入監服刑,管收就個羈押吧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7-22
沒特別情況不會用到管收的,基本上是有錢不還,偽證,隱匿財產類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7-25
窮到翻過去,誰要去管收...-.-平常吃香喝辣,睡俊男美女的,管進
Lydia avatarLydia2014-07-27
去沒的好吃好喝好睡,這種天沒冷氣大都選擇吐錢...
Delia avatarDelia2014-07-27
就想著,一定是有錢不繳,有錢是前提,能過苦日子的有錢人不多
Daniel avatarDaniel2014-07-29
新聞很爽 +1
Olga avatarOlga2014-08-02
司法院下轄有管收所,應該是把人關在那裏~
Jake avatarJake2014-08-07
想問的都沒人回答 關完三個月 好像就沒事了?
Olivia avatarOlivia2014-08-08
債務就是這樣,不是什麼大錯,3個月,然後就要新原因
Mason avatarMason2014-08-13
強制執行法跟行政執行法都這樣規定
Eartha avatarEartha2014-08-14
債不是罪,兩者應該嚴以區別
Elma avatarElma2014-08-16
沒有新事實 就沒事了?
Dinah avatarDinah2014-08-20
通常都是由看守所附設管收所,管理上與羈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