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一屋二賣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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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個例題,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房屋售給乙,

乙交付價金且受領占有該屋,但未完成移轉登記。

爾後甲又將該屋賣給知情的丙。


想請問,所謂「知情」的丙。

這樣的情況下,丙與甲算有通謀虛偽的狀況嗎?

還是說兩契約依然都有成立,而最後丙得到該屋所有權,

乙只能另用途徑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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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12-12-13
知情還是有買屋的真意 不會是通謀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12-16
知情只是跟你說他非善意第三人
Kumar avatarKumar2012-12-20
附帶問個問題,丙知情而故買,乙可否對其主張184I後?
Linda avatarLinda2012-12-22
乙似乎沒有任何權力上或者經濟上的損失 因為所有權之取得
Sarah avatarSarah2012-12-24
以登記為要件所以本題乙沒有取得所有權故僅能對甲主張債
務不履行
Doris avatarDoris2012-12-24
丙還是可以取得所有權,但若丙是惡意的,乙可以請求侵
Agnes avatarAgnes2012-12-27
害債權的損害賠償!!民法184第1項後段。
Zora avatarZora2013-01-01
爭點:第三人侵害債權問題,如丙係屬故意並以違背善良風俗的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1-06
方法為之,可主張民法第184I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