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考題請益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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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高考民法申論題
甲(買方)、乙(賣方)就第三人之 A 不動產訂立買賣契約。甲為逃避 強制執行,乃與丙通謀虛偽合意,指示乙將 A 移轉所有權登記予丙,再 由丙與丁通謀虛偽合意將 A 移轉登記為丁所有。在此同時,甲告知戊上 述情事,並與其訂立買賣 A 不動產之契約。如甲未依約將 A 移轉登記予 戊時,戊得為如何之主張,請求甲將 A 移轉登記於自己?


這題甲乙買賣他人之物 為無權處分
甲乙約定移轉登記給第三人丙
後丙丁通謀虛偽移轉登記
最後甲告知戊上情後 與戊訂定買賣契約

糕點詳解解乙丙沒有通謀虛偽 所以物權仍是有效
我不解的是 無權處分不是要看有無善意取得嗎?
本題丙已知悉 自然非善意取得 怎麼還是由丙有權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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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21-09-17
丙又不是契約當事人(甲跟乙也沒通謀)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09-21
乙不知道->單獨虛偽
Mason avatarMason2021-09-17
不過我看這題是覺得他沒有第三人約款,內心疑問為什麼不是解縮短給付
Ida avatarIda2021-09-21
要不要把關係圖再畫一次?乙丙有通謀嗎? 通謀虛偽在誰跟誰?
Hazel avatarHazel2021-09-17
所以乙丙有通謀嗎? 沒有啊
Harry avatarHarry2021-09-21
……乙丙之間就題意來說,沒有通謀意思,請勿過度解讀。甲丙之間通謀,乙依照甲指示縮短給付,單純題意就這樣。否則會陷入困境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1-09-17
而且就我個人以為,從最後一個問題反推回去(戊要怎麼跟甲要),你想一想,整個過程要怎麼鋪陳
Sarah avatarSarah2021-09-21
乙、丙之間沒有同謀虛僞,但乙非A之所有人,乙移轉A所有權於丙之行為屬無權處分。為啥丙會取得A所有權應該是原PO的疑問吧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1-09-17
題目僅表示甲乙就第三人之物買賣,未說明乙有無處分權,亦有可能是另一第三人利益契約,故直接推斷乙丙為無權處分似有未洽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9-21
乙對A有處分權,這題才有考點,網路上擬答都是直接認定乙對A有處分權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1-09-17
題目若沒有講清楚就只能假設乙有或無權處分A,這樣才完整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09-21
通常來說,題目未說明是否有處分權,要自己假設,如果考無權處分,會明確有「未經所有權人同意」文字
Dora avatarDora2021-09-17
這題最完整的寫法應該是從有無第三人約款來分別論述
Joe avatarJoe2021-09-21
就只能指示給付去解啊,上來問問題又一副固執己見的樣子是要問什麼==一直善意取得鬼打牆
Tom avatarTom2021-09-17
我建議你先搞懂指示給付跟指示交付...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09-21
沒人說你不能用無權處分解啊,啊前面不是有人跟你講的很清楚了,無權處分解的話這題根本不用考,載題目沒給充分要件之下要嘛就是分兩種情形去解,要嘛就是假設他是有權絕對不會像你說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解然後就沒了好不好....
Mason avatarMason2021-09-17
而且指示給付債務人跟第三人之間沒有給付關係,處分行為是在甲乙跟甲丙之間,你要討論善意取得也是討論甲是否善意,跟丙一點關係都沒有
Ula avatarUla2021-09-21
提示至此,如果不能理解,那請恕講解能力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