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重婚的疑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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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關於重婚的規定

只有針對前婚姻兩願離婚或裁判離婚

如果是信賴前婚姻之一方死亡宣告

原本是用民事訴訟法640條來解題

但是現在已經刪除了

如果考試題目是

甲夫受死亡宣告

乙妻與丙男再婚

五年後甲夫突然出現

善意的乙與丙之後婚姻是否有效

這要用什麼法條來解才對呢

大法官釋字也都沒有關於死亡宣告的部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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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ke avatarJake2013-11-13
基於死亡宣告善意而為身分行為,於撤銷死亡宣告後,
Xanthe avatarXanthe2013-11-15
其行為仍然有效。
Jack avatarJack2013-11-18
家事事件法163條的立法理由(一),參照。
Irma avatarIrma2013-11-22
謝謝你!!!
Enid avatarEnid2013-11-26
民法988-1呢?前條第三款之情形(雙方善良且無過失
Bennie avatarBennie2013-11-29
信賴.....),前婚姻至後婚姻成立之日起視為消滅
Noah avatarNoah2013-12-01
阿沒看到是死亡宣告XD. sorry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12-01
大法官釋憲552號不是有嗎?因確定判決而致使前段婚姻消
滅(死亡宣告確定婚姻即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