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92條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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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民法裡面 意思表示不自由之表意人有撤銷權

但被詐欺之表意人撤銷意思表示:其該撤銷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被脅迫之表意人撤銷意思表示:依民法92條第2項反面解釋

被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 其撤銷得以對抗善意第三人



這兩個都屬不自由

為什麼一個可以對抗 一個不能對抗

翻課本也找不到例子

我看了很久 還是搞不懂

有人可以告訴我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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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4-08-01
因為被脅迫比較嚴重 被詐欺相對和平
Belly avatarBelly2014-08-02
你被威脅,出賣車子給善意第三人,待危險過了就可撤銷賣出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08-06
脅迫意思表示壓制較強,與交易安全衡量下還是保護表
意人
John avatarJohn2014-08-10
II是立法者有意剃除詐欺的樣態 ,無關脅迫的嚴重性
Irma avatarIrma2014-08-11
哦哦感恩對立法者的想法錯誤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8-12
一個心甘情願,一個心不甘情不願,哪個可憐?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08-14
因為被脅迫不自由程度太高
Emily avatarEmily2014-08-17
以前民總老師說,因為被詐欺的人比較笨(默.....)
Oscar avatarOscar2014-08-20
一個是有生命危險,一個是面子問題???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8-24
王澤建民總你去看一下
Zanna avatarZanna2014-08-26
王澤"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