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刑法&行政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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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依我得了解一般的法院分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我依稀記得之前上課老師講,現在的民法和刑法好像變成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上訴到高等法院
或(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上訴到最高法院
所以我的想法是民法和刑法是三級二審制,民法和刑法都可以提訴訟

而行政法好像是二級二審制

請問我可以指出正確的分辨,
我哪有錯跟對的地方嗎?
對於民法跟刑法的明確差別在哪?可以跟我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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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4-01-10
哇 請問你要考幾等的 這問題……
Tom avatarTom2014-01-11
行政法院三級二審; 民法-司法紛爭; 刑法-國家公權力
Steve avatarSteve2014-01-14
民刑法三級三審 這個的話 法院組織法條文看一看吧
Harry avatarHarry2014-01-17
你好扯......講的都全錯......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1-19
這..課文
George avatarGeorge2014-01-22
可能要去考六等的w 錯得真誇張
Robert avatarRobert2014-01-24
恩拍捨,之前念的有點全忘了
那應該是好像行政法院可以在一般法院來審理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1-25
行政法院變成三級二審,我搞混了
Dinah avatarDinah2014-01-26
你先去把書看完吧 別當伸手牌啊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1-26
並沒有想檔甚麼伸手牌,只是把搞混得混清楚
我的書籍並沒有寫這麼深,而是之前上課上到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1-30
如果只是把搞混得沒有書籍可以查到的問清楚
Sandy avatarSandy2014-02-02
請問你們有必要講成好像<考六等,伸手牌這樣嗎?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2-04
沒有教到"這麼深"的審級制度..好想知道是哪個老師和哪本書喔
Lily avatarLily2014-02-06
有可能太淺了 所以書本直接省略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