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總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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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午安
今天小妹做轉考民總考題的時候有點卡住
是基本題型希望能釐清觀念請版友能幫忙解惑


題目:

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擅自將其母所有之金飾以八萬元買給乙,並交付之。
後來,甲之父母得知,不同意甲之作為,試問:

(一)甲向乙請求返還金飾,有無理由?


1.甲乙訂立之契約無效
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所訂立之契約須經由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第79條)。
本題甲之父母拒絕承認,故甲乙間之法律行為無效。

2.甲為無權處分
無權利人就全力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承認始生效力(第118條第1項)。
本題甲買賣其母之金飾,該金飾之所有權人應屬於甲母,依題意甲母拒絕承認,
故甲之行為係無權處分。

3.甲得依179向乙請求返還金飾
甲乙間的契約已經無效(債權行為無效),且甲母為有權利人不承認甲之無權處分
行為,該權利標的物之所有權仍屬於甲母。
所以甲應該依照第179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其利益。


上述是我的想法,但小妹的問題卡在3.的部分,想請問如果遇到這樣的問題,到底
應該用767還是179?

我認為甲沒有767的適用,是因為雖然乙為無權占有,但甲並非該金飾之所有權人。

又或者,這題甲根本沒有請求返還金飾的權利,而應該由甲母行使767?



麻煩大家幫忙解惑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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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7-01
甲非所有權人,所以無理由。第二小題是不是問誰有請求權
或甲應如何取回金飾?
Lucy avatarLucy2017-07-04
第二段結論怪怪的,甲的無權處分為什麼無效?
Leila avatarLeila2017-07-08
這題是在考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無權處分是無損益的中型行為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7-10
吧,要類推77條。
Emily avatarEmily2017-07-11
*77條但書
Kyle avatarKyle2017-07-11
推樓上,要注意限制行為能力人無權處分的問題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7-13
這題不能用767,應處分行為只是效力未定,不是無效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7-16
題目不是說甲母不同意了?第二段先寫效力未定,第三段再
引題目敘述證明物權行為無效,乙為無權佔有,然甲非所
有權人,無767條之物上請求權
Lydia avatarLydia2017-07-17
(第4段)旁論:若甲母授權甲代其請求返還,甲之請求有
理由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7-17
是說這題最多12-15分,應該不用寫太多,畢竟不是司律
Yedda avatarYedda2017-07-19
同9樓,既然甲母都不同意了,表示是118無權處分的拒絕承
認,限制行為能力人無權處分類推適用77條但書沒什麼幫助
,而且這是非給付型不當得利,甲根本沒有合法權益可歸屬
,甲不能對乙主張179。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7-21
樓上,類推77條但書,其母有沒有同意就不重要了啊,怎麼
還會是無權處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7-22
哦哦我想通了~~謝謝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7-25
我的講義是類推77但書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7-26
L大,我現在的想法是這題是在考雙重瑕疵,題目設計成限
獨立為意思表示的能力,然而77條但書只補足了為意思表示
Oscar avatarOscar2017-07-28
制行為能力人的原因有其中一個考點是在考類推77條但書的
無須父母同意仍為有效這一個點;欠缺處分權的這個瑕疵仍
未補足~有錯麻煩再指正
Kumar avatarKumar2017-07-30
欠缺處分權的瑕疵講義上寫用善意受讓制度補足(???)
Liam avatarLiam2017-07-31
這樣感覺很奇怪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8-02
善意受讓的前提是有權占有,本題中契約無效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8-03
善意受讓是否以原因行為有效為前提,有肯否兩說。
Kyle avatarKyle2017-08-07
其實乙若主張善意取得,會更麻煩,會涉及限制行為能力人
無權處分他人之物可否善意取得的爭點。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8-12
這題感覺應該要討論限制行為能力人無權處分為中性行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8-17
為,跟善意取得是否以原因行為有效
Zora avatarZora2017-08-17
契類無物不侵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