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民事事件,不屬於專屬管轄事件?
(A)因不動產分割涉訟
(B)假扣押之聲請
(C)第三人撤銷之訴
(D)再審之訴
官方答案:B
可否請教為何B會錯?
依照537-1,不是也是專屬管轄嗎?
第 537-1 條
債權人依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押收債務人之財產或拘束其自由者,應
即時聲請法院為假扣押或假處分之裁定。
前項聲請,專屬押收債務人財產或拘束其自由之行為地地方法院管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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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因不動產分割涉訟
(B)假扣押之聲請
(C)第三人撤銷之訴
(D)再審之訴
官方答案:B
可否請教為何B會錯?
依照537-1,不是也是專屬管轄嗎?
第 537-1 條
債權人依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押收債務人之財產或拘束其自由者,應
即時聲請法院為假扣押或假處分之裁定。
前項聲請,專屬押收債務人財產或拘束其自由之行為地地方法院管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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