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大意/聲請釋憲之資格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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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之2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1)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
經(2)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3)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
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意思是人民在這種情況下(1)(2)(3)都要具備才可以聲請釋憲


不過在釋627中.當時的總統以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在起訴書中
認定他是犯罪共同正犯,此一偵查他的起訴行為與台北地院的
審理行為,他認為違憲了,所以聲請釋憲。

但第五條的規定中並沒有總統這個類別,如果在這裡把總統當
人民看,那也要"確定終局審判"才可以聲請,但本案當時尚在
審理階段,那麼聲請人為什麼可以聲請釋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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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2-28
1或2或3 阿扁應該是3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3-01
http://tinyurl.com/afo54bm 第八行~第十行
Steve avatarSteve2013-03-02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3-02
所以是Q2.A.(1) 憲52.刑事豁免權
Elvira avatarElvira2013-03-04
5-2是皆具備 扁認為刑事豁免權乃"實體之免責權"才聲請
Olga avatarOlga2013-03-08
釋憲的,但實際上是暫時性之程序障礙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3-11
簡言之 若符合總統刑事免責權之要件,是不可偵查起訴審判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3-12
的 但他被起訴了..認為違反憲52.. 之後看理由書吧XDDDDD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03-13
怕扯太多搞混你 簡單說:憲52.刑事豁免權.不受刑事訴究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03-15
因為他是在任總統,本就不該受刑事訴究,卻因國機費受偵查
James avatarJames2013-03-15
這個應該可以背起來 算是大法官審理案件法5的例外嗎XDDDD?
Olga avatarOlga2013-03-15
有請樓下強者正解~
Yedda avatarYedda2013-03-19
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 意外嗎...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3-20
GOOGLE 華總一義字第09610006880號 就可以看到聲請書內容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3-22
J541理由書開頭
Edith avatarEdith2013-03-25
了解了 謝謝NTUpopo大跟原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