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大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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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再看憲法時有一些寫的文謅謅的(可能我理解能力比較差),

不太了解他的意思,可以麻煩知道的大大說明一下嗎!!

感謝><~

(1)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的連任。

問題:此處的不分屆次是什麼意思??

(2)下列何種行政執行法所定拘提管收事由,係屬違憲侵害任自由?
(D)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虛偽之報告者

問題:不為報告或虛偽之報告者這句是再說什麼??

(3)問題:為什麼對行政院長提不信任案若通過後,而要解散
立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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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avatarIna2013-02-27
(3)行政院長的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