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一個朋友日前撿到一張支票面額為新台幣8000元正,我朋友後來就拿去銀行存入自己的帳戶裡,過了幾天後,此筆錢並沒有進我朋友的戶頭(戶頭裡是有顯示這筆錢但不能領),原因是開票人去票據交換所登記說此張支票遺失了,過了幾天我朋友就接到警察局來電,電話那頭警員就問我朋友是否有撿到一張支票,我朋友就說有,後來警員請我朋友到警察局說明原因並做筆錄,之後警員跟我朋友說以"涉嫌侵佔罪"函送給檢察官,請問我朋友會被判什罪?會被關嗎
法律問題---侵佔罪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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