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法條條號的寫法 - 考試Erin · 2014-07-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是要寫阿拉伯數字還是國字? 例如: (1)證交法第157-1第1項 (2)證交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一項。 老師推(2),請問前者的寫法是可以的嗎? -- 考試All CommentsElizabeth2014-07-28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一項,這樣如何?Anonymous2014-08-01(2)是最正式的寫法。Lydia2014-08-06如果是我的話,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John2014-08-10我有同學寫證交§157-1I,還是有上榜Hedwig2014-08-11補習班是教 第157條之1第1項Rosalind2014-08-15新一點的考官 寫第一種是可以的John2014-08-17老教授就是要寫那種第2款拉~ 自己決定吧~Emily2014-08-20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Eartha2014-08-23若是公文,兩種均可 --> 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Ina2014-08-24證交法規定寫這樣也可以上榜Tracy2014-08-27重點還是在於引用法條正確,寫對加分,寫錯,就算是寫Frederic2014-08-30法正確還是扣分!挑一個自己寫起來快速不浪費時間的方式,效益應該最高吧Necoo2014-08-31建議1. 原因是老師找法條好找 而且也節省時間 最後還是懂法條比較重要@@~Related Posts財管duraion問題簡正國文/張文忠英文/林智有機/沈浩生物買賣基本信用的一點小感想會計師準備建議民法9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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