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緒幾個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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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續前幾章節幾個小疑問~~

1.法律制定程序為:提案、審查、討論、議決、覆議、公布、施行
Q:有關審查這部分~
請問是送交立法院審查嗎??
還是由提出的五院自行審查,直到討論程序才送交立法院討論???

2.某題中提到:「所有法律案皆須經過立法院有關委員會之審查」是錯的。
Q:請問錯在哪?詢問後有人說是因為可經由20人以上之連署可逕付二讀
請問這說法是對的嗎~因為總覺得有點奇怪~因為後面畢竟還是有二讀、三讀會
難道就不算是經過審查這程序了嗎!!?


3.某題中選項中提到
(A)法律如果概括授權,行政機關僅得為技術性規定,否則亦屬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B)母法為授權時,不得概括授權,須「目的、內容、範圍」皆明確,使人民對法
規範所形成之秩序有預見可能
Q:以上兩選項,為什麼一個說法律可以概括授權、另一個法律不得概括授權

4.請問釋字XXX號,須經由總統公布嗎??或是有其公布程序為何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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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2-13
Q1.法律案送到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順序>朗讀標題
Kelly avatarKelly2013-02-15
這時連屬通過就不用送相關委員會,沒連屬就送
送到相關委員會讓他們審查就是所謂的"審查"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2-19
二讀會是逐條討論,三讀是文字修正
Adele avatarAdele2013-02-23
所謂的討論指的是1、2、3讀會
Donna avatarDonna2013-02-28
以上是回答Q1和Q2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3-01
Q3 這應該是法律保留原則 看釋字443 這兩個選項(A)是說相對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03-01
錯了(A)是屬於非法律保留 (B)是相對法律保留
Erin avatarErin2013-03-03
剛剛讀書時突然靈光一閃,想到了Q4的答案
就在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十七條XD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03-04
雖然考試打死不會考,不過這種小知識挺有趣Y
重新說一下立法院流程:送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朗讀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03-05
>相關委員會>二讀>三讀>議決>公布>施行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03-08
覆議是在三讀通過後公布前丟給行政院長時做的
Sandy avatarSandy2013-03-13
感謝樓上大大的回答~~~~~~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