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人員離職... - 職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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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秋天離開了前公司,但當時適逢年底,找工作不易
所以暫時先應徵一份短期的派遣職缺(到今年3月底截止)

但過年後,立刻就錄取了一份滿意的工作......
新雇主希望我能盡快到班,所以我勢必得提前結束該份派遣職


面臨這種狀況,有三點想請教版友:

1.各位覺得,我應該向「派遣公司」的主管報備?
       還是向「任職公司」的主管報備?

2.提前解約,會扣薪水、或需要負擔違約賠償的問題嗎?
 (不過...其實我從未簽過任何文書契約)

3.我預計2/21到新公司,故打算2/14就提出離職
 等於是提前七天知會現任雇主;這樣是否失禮呢?
 (還是...派遣人員根本不用擔心這麼多,提早個兩三天也OK?)


P.S 我目前的工作,簡直就像個打雜小妹,沒有任何專業性
也就是「人人都作的來」的工作內容;離職應該是不會造成任何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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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2-15
就算你的工作是多餘的 離職禮貌上還是要提前講一下...
Dora avatarDora2011-02-18
1.兩者都要講 2.你最好多確認有沒有簽過合約...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2-23
現在很多公司都是找派遣的 人資來來去去 我覺得沒啥失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