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打算今年11月~12月要去澳洲打工一年結果聽到一個新消息就是改制度了"從2016年7月1日開始,持有澳洲打工渡假簽證在澳洲工作的背包客,將不再享有居民免稅額,並將被徵收32.5%稅金。"聽說本來離開澳洲時是會退這筆錢的但是改了之後就不會退還這件事讓我感到很震驚問有去過的人有人說有可能還可以退有的人說不會退所以想問有經驗的各位究竟我今年11月去明年的11~12月離開到底能不能有資格拿到他退還的錢還是已經沒那個資格了PS:簽證已
澳洲2015新制度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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