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特休未滿折 - 工作Tom · 2013-12-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大家好,請問如今年(101/3/22-102/3月21日)滿3年,所以公司已給特休7天也已休完,但公司11月底要遷移,到102/11/20滿3年8個月未滿4年,我可以主張老闆把102/3/22-11/21這8個月的期間特休折算給我嗎??工作All CommentsSkylar Davis2013-12-24(一)勞動基準法第38條(特別休假)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二)細則第24條(特別休假之意義)本法第三十八條之特別休假,依左列規定:一、計算特別休假之工作年資,應依第五條之規定。二、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Related Posts個體經濟學求解澤山咸-風火家人,兩年內能轉職成功嗎公寓住宅裝設監視器侵犯個人隱私權遇上壞鄰居惡鄰居要怎麼辦楓之谷貴族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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