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二審會因罪刑法定被打回
但是現在連二審都維持原審判決並確定
法界也垢病通姦罪這條的所謂性器接合才算通姦的定義
這種官司只能打到二審 人民應該已經算是用盡救濟途徑
但釋憲解釋權又在司法院
這次會不會是司法對立法院的立法怠惰的反擊
要嘛 你們修正通姦罪定義
要嘛 你們廢掉通姦罪
不然 我們都這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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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現在連二審都維持原審判決並確定
法界也垢病通姦罪這條的所謂性器接合才算通姦的定義
這種官司只能打到二審 人民應該已經算是用盡救濟途徑
但釋憲解釋權又在司法院
這次會不會是司法對立法院的立法怠惰的反擊
要嘛 你們修正通姦罪定義
要嘛 你們廢掉通姦罪
不然 我們都這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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