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聽譯文性質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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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監聽譯文究屬傳聞證據或文書證據?

記得之前看書的印象是定性為傳聞
(100台7171決)

但在讀x的模擬題解答中,引附103年台2353決

認為只要符合文書製作程式即得認係文書


請問如果選擇題應該要如何作答為正確?

(附帶一言,該出版社新出的模擬題解答部分都有些錯誤,對出版社的校對有點小失望...
...有買書的板友作答時可能要留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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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7-31
不太會出這種題目吧~別擔心 選擇題多以實務判例
決議、見解一致的判決出題(大多啦)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8-03
也是 剛剛又翻書看到列為爭議問題
仿間模擬題拿來出題真的是...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8-07
監聽是業務上製作文書 但卻是依據監聽內容所得
雖是文書 卻應該認為是傳聞證據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8-09
因為文書應具有可信性,但譯文可是會跟監聽內容不相同
這時候就可以得出 譯文是傳聞證據的結果較為事宜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8-09
傳聞啊,經過翻譯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8-11
譯文是傳聞。
Ula avatarUla2016-08-15
可能有轉述瑕疵,是傳聞。
Megan avatarMegan2016-08-16
操作都是先告以要旨啦 有爭執就勘驗 也不會真的要你
去找一條傳聞例外來才有證據能力吧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8-17
實務只認監聽錄音,但一般少有爭執譯文除非一看就很主觀
Hardy avatarHardy2016-08-21
某出版社最近和某補習班聯合,慢慢和該補習班同味了
Carol avatarCarol2016-08-26
廣告越發花俏浮誇,但卻滿多是華而不實的
Steve avatarSteve2016-08-26
(只是個人感受,支持者勿戰)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8-27
應該說出來是哪個補習班 哪個出版社才好
Kelly avatarKelly2016-08-31
監聽譯文是傳聞證據,也是衍生證據。如果認為是傳聞
證據,就應當保證被告的交叉詰問權,被告可詰問與製
作譯文的警員,並當場比對監聽譯文的錄音檔案。如未
經由交叉詰問,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9-01
沒印象遇過要詰問警員或調查局人員才能當證據的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09-04
都是勘驗錄音而已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9-07
算了 原po敢來國考版問課業,風險就該自負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