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告訴乃論之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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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甲、乙兩兄弟共同偷父親A之私房錢
A不知何人竊取而報警,警察認為是內賊所為,約談甲乙兩人
兩人被感動而坦承。
警局未詢問A是否對兩人提出告訴而迅將案件送往管轄之地之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傳喚A到庭,表示已委任律師對甲提出自訴,並提出自訴狀已由法院收件之副本為
證;而乙因為年紀較小,未對其提起自訴,任由檢察官處理。

檢察官對甲乙該如何處置?

甲部分小弟知道告訴乃論罪在偵查終結前仍可自訴

而乙部分呢?若A不對其提起自訴,記得相對告訴乃論須指名姓名,但由於一開始不知道
犯人是誰警員便已送至檢察署

乙該如何處置?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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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6-06
感覺是要考自訴343有無準用239告訴主觀不可分(文意無)
Tracy avatarTracy2015-06-10
對乙,檢仍得偵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