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非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考題出處,一X就上的第三回模擬考商法第31題
發票人甲簽發一張一萬元記名匯票給乙,並在其上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詎料乙將金額更改為十萬元後背書轉讓給丙,充作租金,後丙又背書轉讓給丁。
試問:本題行使追索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乙須付十萬元票據責任。
(B)執票人丁可向甲請求一萬元。
(C)丙須負十萬元票據責任。
(D)若乙丙之間租賃契約無效,乙不得以此為對丙之抗辯。
答案是(B)
問題一:
我想請教一下大家的是(D),
票據無因性的例外,原因關係存在於直接前後手之間時,
原因關係消滅,票據債務人可以之抗辯直接後手,此為人的抗辯。
因此,為何乙不得以此對丙抗辯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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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出處,一X就上的第三回模擬考商法第31題
發票人甲簽發一張一萬元記名匯票給乙,並在其上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詎料乙將金額更改為十萬元後背書轉讓給丙,充作租金,後丙又背書轉讓給丁。
試問:本題行使追索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乙須付十萬元票據責任。
(B)執票人丁可向甲請求一萬元。
(C)丙須負十萬元票據責任。
(D)若乙丙之間租賃契約無效,乙不得以此為對丙之抗辯。
答案是(B)
問題一:
我想請教一下大家的是(D),
票據無因性的例外,原因關係存在於直接前後手之間時,
原因關係消滅,票據債務人可以之抗辯直接後手,此為人的抗辯。
因此,為何乙不得以此對丙抗辯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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