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提早搬走~會怎樣??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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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房東從今年二月簽約到明年三月,但是舊的房東算是仲介,專門找老公寓改裝成套房,把房間全部租出去之後,在將屋權轉移給新房東,我只有付二月份的房租,押金都還沒有付,因為工作的問題,必須離開台北,我也有跟新的房東打合約了,合約也是7-11買的簡便合約,那我若不續住的話,會有什麼樣的問題??押金沒有付,而且我2/11號前就搬走了,那可以用二月份的房租抵押嗎??房間沒有對外的窗戶,房間裡面都很潮濕,我可以以身體不適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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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is avatarWallis2007-02-15
究押金沒有付.2/11日走人****那可以用二月份的(租金抵押嗎?)這是你個人自由呀!付租金租屋使用/本就是沒必要告訴(屋主)進出o至於你與租賃物主(簽約)並沒有限制租用人/(不得)中途不租用是吧再說你連押金都沒付/這簽約沒完整吧!!!!關於約定租賃事亦沒強制決定書記/縱有也應由法院公證始生效果其實你說二月簽約/並沒只那年..就算今年二月現在既二月份丫!!如照你所說上項問題造成你的無法適用!!當然要敢緊向房東表明免得夜長夢多啦......年真的就到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7-02-12
1.既然已經簽約了.照理說~房東有權要求你付房租.我建議是你跟房東談一談.跟他說明你的難處.相信應該可以中止合約.2.如果房東不願意的話.你可以到免費的租屋網站刊登.如果有人願意接手的話.你再跟房東談.應該就更沒問題了.或是當二房東也行.3.當初看房子的時候你沒有注意看嗎?你認為房間不好.怎麼還簽約下去呢?你直接跟房東說工作的關係.沒有要待在台北就好了.(以房東立場來說.你要來解約.還要嫌房東的屋子太差~~~如果你是房東會怎麼想=.=)...
Selena avatarSelena2007-02-15
那我若不續住的話,會有什麼樣的問題??ans:提前搬走視同提前解約,一般房租契約上有罰則,一般習慣是罰扣一個月,不過如果租約另有約定,那就另當別論了。押金沒有付,而且我2/11號前就搬走了,那可以用二月份的房租抵押嗎??ans:可以和房東談談看,有些房東甚至不會扣錢的。目前你有個技術上的問題─沒有押金,一般罰款都是從押金扣,你沒付押金,房東只能向你催討,你不付的話,好像也沒什麼辦法。要為這麼一點錢告你,好像也是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