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土地增值稅的義務主體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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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x 看板 #1HHP_QGI ]

作者: AsumaEiji (映兒) 看板: tax
標題: [問題] 土地增值稅的義務主體
時間: Sun Mar 17 18:50:00 2013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當中有一種是

【合併分割後 土地價值減少者】

這點我一直參不透... 不是土地價值減少了嗎?

為何還要課"增值"稅呢?

又為何不是合併分割後 土地價值增加者 負納稅義務呢?

有搜尋了相關文章 但我還是不太懂 煩請版友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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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3-19
減少者相當於把土地賣給了增加者,所以必須負擔土增稅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3-23
我懂了 感謝您的解惑~ 也感謝nf7689大的水球指導 XD
Kyle avatarKyle2013-03-24
再感謝laiisgbye大 水球指導 板上果然充滿高手+好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