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今年調特法律實務行政法第一題考的是公務人員救濟
其實我一開始也想過應該不能提行政訴訟
我後來兩說併陳寫得提行政救濟,擴大保障之類的...
今天看到法源資料網發現這是實務考題
決議文採的是不得提行政救濟
附上決議文:最高行政法院 104 年 8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
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_print.aspx?NID=131357.00
這樣分數會有差嗎=口=
還是其實兩說並陳,有說個道理應該不會太差,不管在任何考試都行得通的?
謝謝大家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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