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犯的判斷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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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大家關於繼續犯的問題

下面是我自己理解的繼續犯

繼續犯係專指違法行為之繼續,非指犯罪所生之違法狀態的繼續。行為人犯罪雖已既遂仍

須持續進行其犯罪效果始能彰顯。


犯罪行為繼續 犯罪狀態繼續

即犯罪行為在相當時間內繼續存在 即犯罪行為已完畢,而犯罪行為所生
之違法 狀態仍繼續存在

Ex 刑法302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Ex 刑法277普通傷害罪
在被害人被關的時間內行為人一直為拘禁行為 行為人為傷害行為後,繼續的是因傷
害行為故屬犯罪行為繼續 而生的被害人受傷狀態,而非傷害行
為的繼續,故屬犯罪狀態繼續。



那刑法335普通侵占罪為什麼不是繼續犯?行為人不是一直為侵占行為嗎?為什麼不是犯罪

行為繼續?

有沒有對繼續犯比較簡單易懂的解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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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5-07-15
狀態犯:行為ㄧ但造成法條明定之違法情況,便已完成犯罪(
例:侵佔)
George avatarGeorge2015-07-20
繼續犯:犯罪不一定因實現構成要件而告完成,若行為人之犯
意未變,其所引發之犯罪狀態便將持續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07-24
法益侵害程度,關1天跟關1年不同,東西被侵占1天跟1年一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7-28
狀態犯可謂狀態之繼續;繼續犯則屬行為之繼續
Kelly avatarKelly2015-07-30
你定義根本不熟 才會有這種問題 304私行拘禁繼續犯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8-01
紀老師上課有解釋過 不是有畫圖嗎?
Harry avatarHarry2015-08-04
最經典案例就是私行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