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拿不到還被告 之 要二度被告了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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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既然勞工局要你親領 你還是親領一趟
而且記得要偷偷全程錄影錄音
以便勞工局後續對公司的行政處罰

這封只是存證信函
你"還沒"被告啦

印象中公司已經告過你民事與刑事均已敗訴
已有既判力、確定力

公司再告相同事實
會以判決確定為由判敗訴或不起訴處分
應無須擔心(只是可能要再跑法院)

另外背信是刑事
損害賠償是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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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12-10-02
謝謝你的分析:D 不過11號我想我也不會去了,因為對方要我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10-06
賠償的金額大過於給我的薪水,所以我去的作用似乎不大
由於勞工局調解方面的時效性他說已經過了,所以要我在申
請一次調解,這次會再跟勞工局表明目前的狀況,看後續要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10-11
再怎麼做,謝謝你:)
而且我不去,他勢必就是要告了XD"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10-14
要跑法院這個讓我最頭痛,因為要請假= =唉....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2-10-17
好可憐喔 怎不反告 你不告他就把你吃死死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10-19
不過我覺的嚇虎你成份比較大吧
Queena avatarQueena2012-10-23
考慮狠下心來反告對方誣告吧,不然對方和你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