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學生在全家便利商店打工店長讓我每個月固定一二三上晚班18:00~22:00四個小時時薪95星期六上大夜23:00~08:00時薪100總計一個禮拜上四天問題來了...我100年2月薪水才領到6,925元跟預期的差好多...這個月扣薪也不可能扣到1千多塊...除了...店長說我弄丟一條菸...但我沒有偷也沒有拿我也不抽菸監視器跟交易紀錄應該都找的到不可能無緣無故不見而且我才上四個小時應該不難找的到記錄!既然不是無緣無故不見 那我為什麼要為這條菸負責呢?我該怎麼談�
薪資有問題該如何談?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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