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公法上不當得利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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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挑書謝謝大家的建議,

後來先買了于亮來看但是發現好多看不太懂的地方XD

只好再來請教大家謝謝了~

102年高考三級法制行政法

甲為公務員,依規定得申領其在學子女之子女教育補助費。
甲結婚後,誤以為其妻前婚姻所生、並未由甲辦收養之子乙
亦得由其申報子女覺寺補助費,
自92年9月起,逐學期申領乙之子女教育補助費,
98年2月止計申領8學習共20萬元。
甲所屬行政機關於98年9月間始發現甲不符申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資格,
遂於98年11月11日以行政處分書通知甲,
其自92年9月起不具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資格,
命甲於函到次日起30日內繳還其所領得之子女教育補助費共20萬元。
甲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續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試析論行政法院應如何為實體判決。

這題應該是在說行程法127條公法上不當得利請求權

其實我是困在請求權時效部分,以及信賴保護原則?

在于亮的書寫:

系爭請求權不生時效完成而消滅問題:
另按,行程法第131條第3項規定,公法請求權消滅時效,
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本題甲所屬機關於98年9月間發現甲不符資格,
遂於同年11月11日以處分書命甲限期返還。
是系爭處分書即為上開規定之「實現系爭請求權」之行政處分。
原消滅時效因而中斷,不生因時效完成以致權利消滅問題。

看太不懂這段所以這段跑去看高點網站的解答

但是高點是寫92年到93年11月部分已罹於5年時效,

所以只能請求93年11月-98年2月

請問所以這題有時效完成的問題嗎 ?

以及公法上不當得利受益人可以主張信賴保護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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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2-09
甲誤以為可以申請,有119條重大過失信賴不值得保護情形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5-02-10
98.9時效就中斷了,應該是92.9~93.9部分罹5年時效?
Belly avatarBelly2015-02-13
老師上課有解這題,我看看筆記一下
Mary avatarMary2015-02-14
老師解題沒有提到時效完成;不是因為用118撤銷後才有12
7的公法上不當得利的請求權嗎?從撤銷後才開始算請求權
時效,是這樣嗎??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2-18
所以沒有時效完成的意思??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2-21
書適用?信賴保護原則適用?
Tracy avatarTracy2015-02-25
1.機關得否以處分命返還,若無法律授權,則涉及反面理論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3-01
2.前述爭議若採肯定,則在撤銷原授益處分後,機關才可向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3-02
甲請求返還阿,沒罹於時效問題。
Oscar avatarOscar2015-03-04
是的。另,反面理論可參最高行103判273決,理由六(三),這
在實務就有不同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