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被台北市國稅局課徵所得稅新臺幣2 億元,
甲認為有違法疑義,為免財產被查封執行,
則應採取下列何種行動最為適宜?
(A)單純提出訴願,請求撤銷課稅處分
(B)提出復查並向台北市國稅局申請停止課稅處分之執行
(C)逕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課稅處分之執行
(D)逕向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課稅處分無效之訴 訟〔97 公路〕
答案B,我猜C。
1.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三項前段,
於行政訴訟起訴前,如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
且有急迫情事者,行政法院亦得依受處分人或訴願人之聲請,裁定停止執行。
2.網路上有不同想法,認為B的理由如下,
先提出訴願先行程序之復查,原則上會先停止處分的執行
3.這題目會讓我想選C的理由是因為「為免財產被查封執行」
而且B選項是向「臺北市國稅局」申請停止執行,與116條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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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認為有違法疑義,為免財產被查封執行,
則應採取下列何種行動最為適宜?
(A)單純提出訴願,請求撤銷課稅處分
(B)提出復查並向台北市國稅局申請停止課稅處分之執行
(C)逕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課稅處分之執行
(D)逕向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課稅處分無效之訴 訟〔97 公路〕
答案B,我猜C。
1.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三項前段,
於行政訴訟起訴前,如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
且有急迫情事者,行政法院亦得依受處分人或訴願人之聲請,裁定停止執行。
2.網路上有不同想法,認為B的理由如下,
先提出訴願先行程序之復查,原則上會先停止處分的執行
3.這題目會讓我想選C的理由是因為「為免財產被查封執行」
而且B選項是向「臺北市國稅局」申請停止執行,與116條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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