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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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遵照義交現場指揮之手勢而於紅燈亮起之際穿越十字路口,

但事後卻接獲交通違規罰單,被處以6000元之罰鍰;罰鍰處分乃

以路口自動電子照相系統拍得之照片為依據。請問下列何者正確?



(A)此段事件描述共出現1個行政處分
(B)此段事件描述共出現2個行政處分
(C)此段事件描述共出現3個行政處分
(D)此段事件描述共出現4個行政處分
【100薦任一般行政】行政法測驗之卷P.484

答案:C

只找出兩個行政處分:紅燈(一般處分)與交通罰單6000元罰鍰

想請問第三個行政處分在哪?義交只是行政輔助人所做的手勢是行政處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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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12-15
路口自動電子照相系統
Joe avatarJoe2012-12-17
拍照系統照相應該是事實行為吧
Adele avatarAdele2012-12-22
設置那個系統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2-12-26
設置照相系統不是事實行為嗎><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12-30
如果現場有警察在 義交指揮交通行為就是行政處分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12-31
但是要人家推測有沒有警察在場不公平吧 這樣變成b.c都要給
Joe avatarJoe2013-01-05
我也是這麼想,可是題目沒有說明警察在場orz
Jack avatarJack2013-01-06
可用Google參考一下阿摩題庫網友提供的解釋 個人推薦20F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1-06
謝謝樓上,http://ppt.cc/EnPJ
Delia avatarDelia2013-01-10
jerrykyo 推薦的解答很不錯
Lauren avatarLauren2013-01-13
可是其實原po你犯了一個大問題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3-01-14
選擇題是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所以你的問題如果是出現在申論
會是一個不錯的推論,畢竟申論是要看你的推論過程
Una avatarUna2013-01-15
真是think not到我的think與那20F完全一樣(我英文是亂用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1-19
pl大是指我以選擇題的思維在解題嗎?可能我是考四等的所以..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1-21
查了一下,陳治宇的解釋是"德國的工具理論",行政助手所為
Quanna avatarQuanna2013-01-26
的行政行為,是行政處分,可申請國賠.而電子照相系統,是屬
Jack avatarJack2013-01-31
於前階段的事實行為,非行政處分.(大亨堡理論).
Tom avatarTom2013-02-04
謝謝ns大補充^_^
Regina avatarRegina2013-02-08
雖然是義交 但是他是在執行的公共事務跟警察無異
Rae avatarRae2013-02-13
這有點糟糕 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5年的修訂,102條改為"交通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2-17
指揮人員",也就是路口同有燈號、指揮,以指揮為準
Jacob avatarJacob2013-02-20
指揮人員包括義交。 我想,可能可解為義交非行政助手,而成
Bennie avatarBennie2013-02-22
為依法受託者,且既以指揮為準,燈號不產生法效。答案是2個
不過 命題老師大概不會注意到交通安全規則已經修改 唉
Jake avatarJake2013-02-25
罰鍰本身就是個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