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請求權之中斷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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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三民補習班 記帳士法規講義

因為疑問的點有點多,有點亂,所以附上圖片版

題目及疑問處 圖片版
http://ppt.cc/1RZb

文字版

【請求權之中斷】-------------------------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
  除以上或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但該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但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
  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因行政處分而中斷之時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
  自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後,重行起算。

  又者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因行政處分而中斷時效之請求權,
  於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後,其原有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
  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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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畫的綠油油的是我看不懂的地方
 
 1:公法的請求權,指的是「聲名異議、訴願、行政訴訟」這些嗎

 2:文字中段:有看沒懂   
 
 3:重行起算是指那個五年嗎?那是重算五年還是把原本不到五年的時間加回去?

 4: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看不懂。

 麻煩大家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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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8-23
「為實現該權利…」比如說Kinght欠稅欠100元,行政機關發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8-23
一個公文通知我欠100元的稅(不一定是書面),我收到公文的那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3-08-28
天開始重新算5年,不管發公文之前欠稅多久。(當然超過5年
Joe avatarJoe2013-08-28
就不算。可是如果他發給我的這個公文被撤銷了(例如金額明顯
Cara avatarCara2013-09-02
算錯、受文者只寫K某),那公文之前的時間就會繼續走到5年。
Olive avatarOlive2013-09-04
原來是這樣!感謝!請問,請求權是指那三項嗎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9-08
補充一下,131條第一項今年有修正喔!如人民為公法上請求
權時,時效為十年!
Noah avatarNoah2013-09-10
請求權絕對不是那三項喔!
Steve avatarSteve2013-09-13
我寫得這麼亂原po也看得懂,真是個奇才!
Delia avatarDelia2013-09-16
k大我看的懂,超感謝您! 之前上稅捐稽徵法有類似的狀況
所以您一說明就聯想到那個狀況了,感謝感謝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9-18
我畫了圖,是這樣嗎 http://miupix.cc/pm-NMVLS8
Yuri avatarYuri2013-09-22
圖(2)有點問題,應該是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執行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