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30日第一次至法院開庭,傳票上寫明前10分鐘先至調解室調解,但是對方沒來,2.開庭時審判長問我說,是否認罪,我說我對起訴書上寫的有疑慮,一共有7項,第7項說100年7月至12月住戶已繳交,由被告簽收之管理費(在起訴書上寫明我是9月才到職11月離職,那之前的我怎麼會簽收呢)3.審判長就問原告,是否要和解,但原告似乎不太願意,審判長還是訂下次開庭時前10分鐘先至調解室調解4.對方所告我侵占的金額,完全不對甚至有加倍情況,現在我該如何...Showmore
被告侵占案但對於款項有疑慮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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