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我要報考高考人事行政,
八月才開始103年度課程的開始,
從現在三月到六月底,要跟補習班購買一門先修課程,
目前考慮有"刑法總則"跟"各國人事制度",
問題來了,我剛加入國考,對考科是完全沒有基礎的,
從一位國考前輩那裡得到資訊說,若沒有現行考詮的基礎,
"各國人事制度"可能會聽不懂> <
而刑總是一門獨立的科目,須理解須背誦,我聽了102年先修課程,
103年再聽一次正規課程,這樣對刑總會更瞭解。
但自己比較偏向先上各國的先修課程(聽說較不好讀),
又想說可以先打一層基礎,103年度會較快上手,但又沒考詮的基礎...
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意見,是先修刑法總則、還是各國人事制度較OK?
謝謝大家!!祝大家事事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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