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差的情況現在很流行嗎?
明文規定公務員下班後不能在營利事業兼差,
如果被發現的話,會給予行政處分
只是感覺這種行為已經蔚為風行,成為不能說的祕密了
感覺政府也沒有很積極在防堵這一塊
大家也就都心照不宣,有一技之長或特殊證照在身的
下班後反而更忙
目前身邊兩個案例
A君外語系畢業在國中當老師,下班後是補教英文老師
B女在某行政機關上班,因為還有藥師執照,下班跟週末會到診所當輪班藥師
兩位都滿年輕的,雖然不曉得確切收入,但是從言談中推測7、80K應該跑不掉
雖然覺得有點不公平,但是這的的確確也是人家腳踏實地努力出來的收穫
是有點游走在灰色地帶的一群人
突然有感而發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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