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422-1條敘述:「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承租人於契約成立後,得請求出租人
為地上權之登記。」
請問這個法條是什麼意思?尤其是最後一句:「得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
我最看不懂?
請指教,謝謝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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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地上權之登記。」
請問這個法條是什麼意思?尤其是最後一句:「得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
我最看不懂?
請指教,謝謝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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