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題目發現減損分錄好像跟之前學得不太一樣
以郝語特報為例 他會寫成:
折舊
累計減損
累計折舊
我大概可知知道他的數字怎麼來的
可是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這麼做有甚麼好處?
甚麼時候該做這個分錄呢?
不知道有個例題會不會比較好解釋
用待出售的例題來問好了 (在減損的章節也有看到這個分錄)
台南公司於X1年1月1日取得一部機器,取得成本$1,000,000,耐用年限10年,無殘值,採
直線法提列折舊。此機器於X2年12月31日因評估其使用方式發生重大變動,預期將對企業
產生不利之影響,且該機器可回收金額為$600,000,公司於X3年12月31日評估該機器無減
損跡象,X4年2月28日核准出售該機器之計畫,並符合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之條件,
當時之淨公允價值為$400,000,該待出售機器設備於X4年3月31日第一季季報(報表日作減
損測試)淨公允價值$350,000,X4年6月30日由於法令限制解除,使該資產之淨公允價值續
後回升至$850,000,X4年9月30日以$800,000出售該待出售機器設備。
X4年2月28
折舊 16,667
累計減損 4,167
累計折舊 12,500
重分類:
待出售資產 683,333
累計折舊 287,500
累計減損-PPE 200,000
PPE 1,000,000
累計減損 170,833
作重分類分錄時 那個減損分錄好像也沒比較有用阿!!!
有大大可以稍微開導我一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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