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遣散費如何計算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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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同一老闆開兩家公司A&B兩家將於今年12/31結束營業請問遣散費問題剛入公司投保在A公司85年5月7日~93年1月5日後又變更投保在B公司93年1月6日~97年7月9日再因業務關係又轉回A公司97年7月9日~100年12月31日這樣遣散費共可請領多少(有加入新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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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9-24
1)最近不要常請假,有加班機會要加,可提高你的資遣費、失業給付金額,沒錢的加班就看情況~人情、做心酸2選12)資遣費=平均薪資*基數*年資平均薪資=100/7~100/12平均薪資是應領薪資,未扣勞健保、餐費前的薪資,加班費、全勤、經常性給予(常態性加給都算入),中秋禮金不算入這裡的平均薪資不是指勞保投保薪資喔,是你的應領薪資失業給付才是採勞保投保平均薪資3)基數&年資舊制一年一個基數(依勞基法第17條規定)85年5月7日~97年7月9日=12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