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非自願離職單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事情是這樣的小妹在11月中去一家小公司擔任客服人員今年1/30老闆跟我說我不適任叫我走人做到1/30就好我跟他申請非自願離職他只說他自己打去問勞工局會開離職證明單給我原因寫:不適任這樣我就可以去申請失業津貼請問我是否要請他幫我備註原因寫清楚是因為勞基法第11條第五款的原因資遣我不然我

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1-31
事情是這樣的小妹在11月中去一家小公司擔任客服人員今年1/30老闆跟我說我不適任叫我走人做到1/30就好我跟他申請非自願離職他只說他自己打去問勞工局會開離職證明單給我原因寫:不適任這樣我就可以去申請失業津貼請問我是否要請他幫我備註原因寫清楚是因為勞基法第11條第五款的原因資遣我不然我
Enid avatarEnid2015-01-31
您好,權益達人關心您"胖哥"沒提到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現在如何才能領到失業補助先回答你的問題1.要寫離職原因沒錯2.胖哥是說"過去3年"累計滿1年,而且若是保在工會的就不能算進去喔我提到的""現在如何才能領到失業補助""想先問你為何想領失業補助,你之前領過嗎,若領
Joseph avatarJoseph2015-01-31
請領【失業給付】~~必須符合1、非自願離職。2、至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非自願離職】  係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