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營業員考題答案與 所學不同 - 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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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係公司由設立登記 日常營運 清算處分之根本大法
證交法為公司法之特別法
原則公開發行以上之公司,若證交法有訂立,優先適用證交法
證交法26-3條有規定 董事人數不得少於5人,不足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選任
而非證交法規範的公司,則適用公司法 不得少於3人




※ 引述《goooeooo (無名)》之銘言:
: 96年第2次考題
: 法規第五題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不得少於幾人?
: 公佈解答是5人
: 可是 我買的最新版的大華傳真 公司法第192條是寫3人
: 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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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7-07-21
謝謝
Erin avatarErin2007-07-22
我的書沒有 証交法26-3條 只有到26-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