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契約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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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與乙締結 A 物買賣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在乙提出給付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但甲若有先為給付之義務時,不在此限,此稱
為不安之抗辯
(B)買賣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否則不生效力
(C)買賣契約為負擔契約,不以出賣人有處分權為必要
(D)買賣契約之締結,應經公證始生效力

答案是C 但是不了解這個答案的意思??

2.
民事法上的代理:係一種代理人於其代理權限內,以本人(被代理人)之明義向第三人為意思表示,或由第三
人受意思表示,而直接對本人發生法律效力之行為......上述的代理有指"父母監護人"的
那種代理嗎??

3.租約、農育權---租賃期不得超過20年,那地上權是否有限制租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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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5-01-11
第一題就是雙方有負擔要給予對方東西的義務 即使東西不是
你的 你也要想辦法弄到 XD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1-12
買賣契約為債權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也就是出賣他人
之物,僅發生特別人的債之關係,不直接發生權利變動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1-14
地上權民法833-1 833-2訂有相關規定,但沒有限制其土地
Agatha avatarAgatha2015-01-14
地上權有限制期限
Edith avatarEdith2015-01-16
父母屬於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原則上代理分為法定與意定
Callum avatarCallum2015-01-17
c的意思白話說 就算不是你的東西 你也可以把他賣給別人
只要你願意承擔債務不履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