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月初騎車行經無號誌的巷口跟另一台機車發生車禍分析研判上寫:對方車:1.未依規定讓車2.無照駕駛普通輕型機車.我車: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涉嫌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1.請問這樣的責任歸屬?誰是主因?2.對方皆無來電談和解是應該先送調解委員會協調還是送過失傷人?何者較妥當?3.雙方皆有受傷對方是肩胛骨斷裂我是左手橈骨粉碎性骨折開刀裝鋼板打鋼釘又是單親扶養3個小孩建議如何談賠償?4.該如何處理此次的車禍責任歸屬及賠償請各位大
車禍初步分析研判的責任歸屬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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