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對方可以請維修車子的車行出來和解嗎? - 工作
By Susan
at 2010-04-19T00:00
at 2010-04-1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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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在4月初跟對方發生車禍當時對方轎車停在路邊公車站牌跟紅線中間.我女友騎機車經過 對方車門打開時因為沒注意後方有無來車害我女友撞上他車門 到警局對方說要私下和解 並請他的保險公司跟我們連絡賠償 車子被對方保險公司所找的機車行牽去維修 我女友受傷還沒好對方保險公司向我們說要先和解車子部分 可是
當我們要先拿車子的時候 對方車行卻說 他把車子牽過來就要馬上寫和解書 不然沒法拿車子...這點讓我們很不高興..為何出面的不是保險公司而是車行 ...我們連車子維修的怎樣 都不清楚 他卻要我們拿到車子就要和解 這樣可以嗎?還有 保險公司可以要車行拿到和解書才可以向她們請錢嗎?最重要 和解的時候對方事主跟保險公司可以不出現嗎?
當我們要先拿車子的時候 對方車行卻說 他把車子牽過來就要馬上寫和解書 不然沒法拿車子...這點讓我們很不高興..為何出面的不是保險公司而是車行 ...我們連車子維修的怎樣 都不清楚 他卻要我們拿到車子就要和解 這樣可以嗎?還有 保險公司可以要車行拿到和解書才可以向她們請錢嗎?最重要 和解的時候對方事主跟保險公司可以不出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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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zel
at 2010-04-20T08:52
at 2010-04-20T08:52
對方車門打開時因為沒注意後方有無來車害我女友撞上他車門
如袋鼠所言,對方為全責無誤。
須負起民事損害賠償以及刑事過失傷害之責任。
他卻要我們拿到車子就要和解 這樣可以嗎?
倘若你想早日把車修好,又要給保險公司支付該筆維修費用,那我建議你簽署的文件叫做[簽收單]並非和解書。
而內容就是你先收取[對方]所支付的維修費用。
這費用並非和解金的全額唷~
保險公司可以要車行拿到和解書才可以向她們請錢嗎?
和不和解與車行無關,車行並不是看和解書請款的,而是維修的收據,如同買賣一樣。
所以拿和解書請款,是變相的收款方式,對你較為不利,無須簽署。
這種方式適用在[單純車損]的案件。
和解的時候對方事主跟保險公司可以不出現嗎?
我要特別跟你強調,你們所求償的對象是[肇事者]並非產險公司更不是車行,希望你們不會被理賠人員模糊了焦點。
保險公司打來說要跟我談和解,叫我留看醫生的單據
這稱為理賠,並非和解。
強制險屬交叉理賠,此險種就會支付[相關醫療理賠]了,並不是要簽和解書才能申請。
他們是說 車子歸車子 體傷歸體傷 會寫的很清楚
是這樣沒錯,但我擔心你們因不懂相關法律,在簽署的同時未注意到和解書內容的字字句句是否有可能因此而喪失相關權益,到時候才要爭議,就來不及了。
所以我才會建議你們改以[簽收單]的方式來修車。
車子的維修費先自己付,然後請修車廠
可請對方先行付款,你們簽收即可。
如果保險公司以及對方都不願意付款的話,那你又急欲用車,就先行付款吧,在付款的同時,有義務要告知對方維修的項目為何,避免往後爭議。
如果你不急著用車,那就跟對方說,你不先修車,那在你付款這段期間的[交通費用],都屬於[因此事故所造成的額外支出]我會依法再向你求償,請你三思。
1.那是後保險公司 不願意承擔 說是我們自己另外弄壞的呢?
所以在維修前,有義務要通知[對方]來看維修的零件,對方若有爭議就要當下提出,並非事後。
2.車子維修的怎樣 都不清楚車行要拿錢 拿收據 但是如果他報上去我ㄑ檢查如果沒修呢?
你可告知車行,維修時我要去現場看,這是你的權利。
另外,提醒你,我方求償的重點不是車損,而是體傷,這才是你最大的損失以及求償金額的大項,不要掉入對方的[理賠陷阱],侷限在車損。
3.有關體傷部分 還沒看好還不能有診斷證明書 不就會一直拖延?
視你自己的決定,如果你想早日和解也是可以,但倘若爾後傷勢惡化了,將求償無門,更沒有後續的求償可議(沒人會這樣簽和解書,保障你事後的療養)
所以我都會建議等傷勢穩定後,再來協調。
傷勢狀況
建議你持續就診,[健保]中西醫都可試著去看診:
一來聽取醫師建議務必把傷勢療養好,療傷期間可試著把傷勢症狀明確的寫出來以利連結,避免往後惡化以及後遺症轉診時,將求償困難。
二來這方面的[健保醫療費用]以及[交通費]都有[強制險]的理賠,不用擔心。
三來持續的就醫方能證明傷者傷勢的嚴重性,待傷勢穩定一點後,才能明確的知道後續該如何療養,求償金額才有機會拉高,如休養期間、看護期間、有哪些症狀等,皆須由我方提出,再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4.保險賠償費用 是怎樣? 實付實消? 還是??
不要一直侷限在[理賠],如果是這樣,確實為[實支實付]為主。
那你工作損失、跟精神慰撫金呢? 何來收據可言。
5.在體傷方面 有去藥局額外買要 也可以報帳ㄇ?(有收據影本)
強制險不理賠,但可向對方求償。
6.最重要 和解的時候對方事主可以不出現嗎? 如果不出面 我是否也可找人代理?
只要有[委託書]即可,雙方(受任人)協議好,在調解委員會和解即可。
了解有哪些求償權益
強制險是交叉理賠,不分肇責,兩年內皆可多次,向對方產險公司申請。
(請依實際狀況列舉下述明細,重點在診斷證明書)
強制險 [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
•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
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
•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
(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
受傷的一方可提出求償的項目如下:
1、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要有薪資證明]
•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期間。
•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2、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 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4、 精神慰撫金:參照被害者之身分地位與工作收入、以及對家屬之影響程度與當地習慣等因素給付合理金額。(這部分需自行評估)
5、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1-5項補償須以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論。
因字述限制,我先教你到這邊,後續若遇到訴訟問題時,再來研討如何解決。
祝你早日康復,加油~
By Robert
at 2010-04-22T07:29
at 2010-04-22T07:29
你好
我是發問者的女友
他在我不太清楚的情況下先發文了也沒發言的完整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保險公司打來說要跟我談和解,叫我留看醫生的單據
保險公司問我有沒有認識的車行
我說沒有(也怕保險公司說我們亂報)所以給他們找
給他們找車子就他找來的車行拖回ㄑ
本來想說應該車子很快就能拿回來
過沒兩天車行打給我們說車子他還只是檢查看看還沒修
車行說拍照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說車子修了沒價值叫車行問我有沒有受傷在決定
之前保險公司打電話來說要先跟我和解車子的部份
因為保險公司說這樣車子先處理好 放車行也不能拖待久
我以為他們會找保險原來跟我談
結果就發生"方車行卻說 他把車子牽過來就要馬上寫和解書 不然沒法拿車子"
再發生上述事情 星期天4/18
打電話給肇事主並未接通 於是傳了簡訊給肇事主
星期一早上九點多 保險公司就打電話來
我當下就反應他 說 未何事找車行來和解
他們才願意正式 要找保險員來跟我談和解車子部份
他們是說 車子歸車子 體傷歸體傷 會寫的很清楚
請我最近先趕快解決車子部份
但是看到大大發文 我有點怕怕
如你所建議
車子的維修費先自己付,然後請修車廠
開立發票和收據,到和解時向保險公司申請。
有些事情想請問
1.那是後保險公司 不願意承擔 說是我們自己另外弄壞的呢?
2.車子維修的怎樣 都不清楚車行要拿錢 拿收據 但是如果他報上去 我ㄑ檢查如果沒修呢?
這筆錢又該算誰的 ?
3.有關體傷部分 還沒看好還不能有診斷證明書 不就會一直拖延?
4.保險賠償費用 是怎樣? 實付實消? 還是??
5.在體傷方面 有去藥局額外買要 也可以報帳ㄇ?(有收據影本)
6.最重要 和解的時候對方事主可以不出現嗎? 如果不出面 我是否也可找人代理?
By Adele
at 2010-04-22T02:22
at 2010-04-22T02:22
沒有所謂的車損先和解或是體傷先和解,所以你一旦和解書
簽下去,就等於是案子終結,雙方都放棄刑、民事的追訴權
。
對方開啟車門導致後方發生交通事故,那是對方要負完全責
任,所以我建議你,車子的維修費先自己付,然後請修車廠
開立發票和收據,到和解時向保險公司申請。等你女友的體
傷復原到一定程度,再來談和解事宜。
但是記得,要在六個月以內談,如果談不攏,還有時間提過
失傷害告訴。
你女友可以請求對方賠醫療費用、車損費用、工作損失、精
神撫慰金。
如果你把修車金額付了,車行不肯讓你牽車,你也可以報警
告他侵占。
還有不明白或想了解的地方,歡迎來信,或到我部落格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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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家在板橋光復橋下中山路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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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我一個最快最近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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